第278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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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英道:“没吃,不用麻烦了,省得浪费。前天律师提出了会见申请,如今四十八小时快到了,邢队他们就批了会面了,下午我带着去见了韩清逸。”

  这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在审人员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顾言琛道:“这个时候,还是以有碍侦查拦一下为好。”

  这也是一种公安的办事特例,当律师会面可能会毁灭伪造证据,引起嫌疑人自残行为,或者妨碍侦查时,公安机关可以驳回会面申请。

  “可能找了人了吧,丁局都没拦下来,再说来的是何律师,大家都认识,就比较放心。”陆英自顾自说着:“说起来,我都不知道何律师都有女儿了,我带他进去的时候,他的文件夹里掉出来一张照片,我帮他捡了起来,他说是他女儿的照片。不小心夹进去了。”

  顾言琛听到这里,眉头一皱:“你说是谁?”

  陆英被他问愣了:“就何文林何律师啊,你不是也认识他。”

  顾言琛是认识,是他在后勤那几年认识的。

  有天他在市局后勤科的楼下,那男人在抽烟,自动过去和他攀谈,后来慢慢就熟悉了。

  这位何律师是槟城律所的,这是对接市局的一家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市局里不少人认识他,对他印象还挺好。

  顾言琛回想起来。

  那位何律师看起来为人和善,善于聆听别人的意见,交谈起来不会让人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他经常接一些有钱人的,有争议的案子。

  他和河图商会有交集。

  他不在乎自己的当事人是否是罪大恶极,也不在乎对方是否招出了自己的罪证,看起来,没有是非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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