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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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相比较,便不难看出他现在的修炼进度是何等的快。

  原因仍旧是那种莫名的“蜕变”,他现在是爱上了那种莫名的“蜕变”,坏处没有看到,但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几乎每一天,实力都有着大幅度的提升。

  “明天早晨一早便要前往参加拍卖会,倒是不能修炼了,听说拍卖会的举办地,也就是福特家族的主城池福特城是一座人口达到30万的城池,到时候可以好好见识一下。”

  弗格斯城的常住人口在3万左右,在弗格斯子爵领,乃至周边其它子爵领,都能算作最大的城池之一。

  而福特家族的主城池人口却达到30万,是弗格斯城人口的十倍,他心中着实充满好奇,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座城池?

  第四十三章 伯爵之城

  周日早晨,一辆左右两侧有着“月夜中,仰天咆哮风狼”族徽的马车,从弗格斯城堡驶出,在十余位骑兵的簇拥下,驶出了城堡。

  马车由两匹健壮的马匹拉动,车厢长四米宽两米,材质是轻铁木。

  这是一种既有着铁的韧性与硬度,又极为轻便的木材,相同体积的价格是铁木的十倍以上,被广泛用于贵族马车车厢的制造。

  车厢之外,粘连有一层颜色艳丽的丝织品,将木质结构完全遮掩了起来。

  这是弗格斯家族众多马车当中最好的一辆,也唯有家主出行的时候,才会被使用,平常的时候,格雷他们使用的都是单马马车。

  内部同样经过精心装饰的车厢内,坐有弗格斯子爵、米兰夫人、格雷、莎拉、卡罗琳、艾利斯六人。

  这一次是前去参加有不少贵族参加的高档次拍卖会,所以身上都穿着礼服。

  格雷身上的是一身米黄色的合身礼服,配上他黑色的头发,如海一般深邃的蓝色眼睛,清秀耐看的脸,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而且,在他礼服左右肩膀之上,各有几根湖蓝色的羽毛,衬托起来,让他身上的气质更显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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