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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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他们错,也许都对,但有一点是不对的。譬如加百列坚信天主的光辉照耀一切,却不能以她期待的方式要求佛国灵山接受照耀,她这种求证之心也许令人钦佩,但却没有意义。

  加百列可以说天主的光辉怀抱一切,那就在灵台中怀抱未曾照耀的世界,而不是强求仙界诸天世界都能受其照耀,这便是区别。

  诸天世界之中,皆超脱轮回,不得于教外称外教,不得于门外称外道,仙家不论修求只论行止。其实诸教诸派之中,早有类似的戒律,但诸天世界中并非全然如此,而这则天条的含义更广——立环天之戒,诸仙家不得妄拟天心。

  妙语声闻送出,青帝又说了第二句:“不可在世显圣自称神。”

  这一条就更复杂难解了,妙语声闻中只说了现象如何分别,并没有解释更多的原因,让众仙家自去推演。

  众仙家超脱轮回,不是被放逐出轮回,自然可以下界修行见证,这一点谁也不该禁止。有金仙、菩萨化身下界,比如观自在化身为关小姐;有仙家托舍入轮回,比如东华帝君为狄仁杰,大势至菩萨为武则天,地藏菩萨为金乔觉。

  有仙家亲身入人间,比如大天尊自古好如此,小和尚法舟也是如此。还有仙家留法诀接引世人、指点弟子、建立道统。凡此种种,皆非在世显圣称神之禁。

  众仙家留下法诀引渡众生超脱轮回,或者亲自下界引渡传人,与天条无涉。在人间有道场,受信徒供奉、弟子传人香火祭拜,那是世间之事,也非天条所能止。

  那么此天天条何禁?譬如莲华生打落沙利耶之举,且不论他们之间的私斗,但他们那种现身的方式,皆为天条所禁。

  回纥伏地匐部与吐蕃之战,虽有摩尼教修士与僧人参与,但争夺的无非是人间的土地、财物、金帛、人口,假借光明尊或无量光护佑之名而已。不能因此世人借神佛之名争斗纠缠,神佛就要现身显圣“护法”。

  仙家可以下界,留法诀经卷指引、点化、规劝众生,也可以展示玄妙于传人,留道统修行之途。有缘法之人识你,那就自识你,不识之人,那就不识。比如地藏菩萨下界为金乔觉,梅振衣是清楚的,但芜州百姓并不知,金乔觉也从未以地藏菩萨自居。

  至于事后如何,那是世人之事。仙家不得为显圣而显圣,惑弄无知之徒,既入众生中,形容与众生无别,动念下界行于轮回中行事本无超脱可言。若你不能让听闻者证悟各种仙家果位境界,就不要以各种仙家身份自居。

  若闻者能见证明悟,那无所谓,这不是犯天条,而是你的功德,此为仙家在世行止界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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