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女首富 第434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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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秋萍双掌合十,眉飞色舞:“那就等你的消息了。”

  作者有话说:

  文中所提到的经济学家,是张维迎。访谈如下:

  记者:你说腐败是一个完全的负面现象,但我记得你也曾讲过,在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商人的贿赂行为反而能够提升社会福利的效果,甚至推进改革。这也是最容易被人误解的一个观点。那你怎么评价商人的行贿行为?

  张维迎:这是正话反说。政府权力太大,腐败就一定会很多,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但我们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权力导致的腐败。一种权力是本该属于个人的权利(如办企业的权利)被政府攫取变成政府的权力,另一种是本来就是政府的权力(如司法权),也就是公权力。第一种权力导致的腐败可能是生产性的,但第二种权力导致的腐败肯定是反生产性的。

  中国的情况是,本来好多属于个人的权利,都变成了政府的权力,比如融资,本应该是个人权利。但我们不尊重每个人基本的、自然的权利,不给他做生意的自由,追求幸福的自由。政府的好多管制、好多政策,把人们追求幸福的基本权利剥夺了,把基本的人权变成少数人的特权,你要获得这种权利就要花钱把它买回来,这就带来好多的腐败。这种情况下,腐败其实就是赎买。

  比如说我要做生意,我本来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给我自己也带来收入,但你不让我做,那只好我给你点钱,换回这个权利。这里,问题的关键不是腐败本身,而是权力的错位。就此而言,腐败的责任主要不在商人。

  当然政府肯定会有一些本该属于政府的权力,我们总是需要政府的,因为我们要政府维护产权,维护秩序,维护和平,还要防止外国人欺负我们。这种公权力导致的腐败跟前一种不同,它一定是反生产力的,更是反道德的,因为伴随腐败的一定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

  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与现在有很大不一样,80年代的好多腐败是什么?是个人赎买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所以同时创造价值,带来了经济增长。腐败本身是一件坏事,但这种腐败是变革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过程。现在呢,腐败很大程度上是公权力的滥用,如土地交易中的权力寻租、公共工程中的腐败、司法不公、买官卖官等等。

  第360章 合资办工厂

  曹敏莉的人才援助如及时雨, 可谓解了周秋萍的燃眉之急,甚至夸张点儿讲,可以说让她如虎添翼。

  因为一件事开了头, 其他类似的事就接二连三地冒出来。跟东方贸易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乡镇企业争先恐后地找上门, 纷纷要求搞合资。

  他们开的条件都差不多,不仅不需要贸易公司注资, 他们还可以另外贴钱。当然不是10万美金, 小小的乡镇企业哪能掏得出这么多钱?但是三五万甚至七八万人民币,他们都能想办法凑。

  或者如果她不满意的话,他们可以拿货赊账,不要货款,直接拖走。

  所以说为了生存下去,这些以狡暇而著称, 经常被主流媒体踩到泥里的农民企业家可谓是绞尽脑汁, 不惜血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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