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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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填饱肚子,走到巷子深处,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年轻的小混混们根本不懂察言观色。他们是这座城市里的蟑螂,伸着须须四处闻风而去。他们看见了周鸣鞘脖子上那枚玉,真是成色漂亮的护身符!所以动了贪心。

  他们头发五彩斑斓,没有一个看得顺眼。站成一排,彩虹似的,将周鸣鞘团团围住。在这样的人头攒动中,周鸣鞘忽然看见,不远处的垃圾箱上,还坐着一个年轻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叼到嘴上,用摔得四分五裂的打火机“啪”点着了。

  吐出一圈,回头看人。坚毅的、漂亮的脸。要不是因为眼角有一道小小的疤,腮帮子上还涂着红药水,周鸣鞘真会把他当女人。

  他不吱声,也不参与,但显然,他是这个团体的主心骨。

  周鸣鞘撸起袖子,露出小臂上有力的肌肉。微微一弓,青筋暴起,怪吓人的,有人咽了口口水,往后退一步,被同伴拽住,挨了恶狠狠的一眼。周鸣鞘将他们的反应尽收眼底,然而面无表情。他忽然有些馋那男孩嘴里的烟。他心里也憋着一肚子火没发呢。

  周鸣鞘说:“想好了,就动手。医药费不包。”

  这是京城里打架的规矩。他虽然算公子哥,可到底是情妇的孩子啊。公子哥不打架,来路不太干净的私生子是可以的。所以他在老胡同那些王八蛋手里学会很多打架的技巧和江湖规矩。后来还被送去军校,在那地方,别的没学会,格斗越发有长进。所以他先文质彬彬地抛下一句警告,以免欺人太甚。

  年轻人,就算是怕得腿肚子发抖,也会硬着头皮逞强。仿佛退后一步,就是像韩信一样从人胯/下而过似的,所以不可能服软。他们操持着木棍、铁棒,还有豁了口的菜刀走上来,装模作样地朝周鸣鞘砍,周鸣鞘叹了口气,上手应对。

  先下武器,哪有赤手空拳吃枪子的道理?他眼疾手快,三下两下把这些刀枪棍棒全卸了。然后招架得行云流水,左边“啪”地扭了一人手腕,右边“砰”地踹人肚腩,就和他父亲看京戏,武生打转似的,花活漂亮。

  于是十分钟不到,几个混混在地上大呼小叫。

  坐在垃圾桶上的那人恰巧抽完烟,眯着眼将烟头在地上踩了,插着口袋跳下来。

  他穿得不像混混,一件白色短袖罢了。似乎洗了很多次,衣角都残破。那衣服本来宽大,然而他出了汗,汗黏黏贴在身上,就勾勒出少年人的身形。胸膛的起伏,腰线的劲瘦。周鸣鞘后来嫉妒穆阳的所有腰带,因为它们可以长久地禁锢着这人的腰身。

  当然,初见的那一日,周鸣鞘还没色/欲昏心。

  他打了一场架,不喘也去半条命。手臂上有伤口,脸上也蹭了血。他舌尖舔过唇边的血珠,又擦去鬓角的汗。他比穆阳高半头,冷眼瞧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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