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美食探案录 第47节(5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直到第四天清晨,一个衙役才兴奋不已地挥舞着从芦苇荡边的湿泥中挖出来的一团衣物,放声大喊:“找到了,找到了!”

  许多小动物经常来这里捕鱼捉虾,湿泥中藏着好些鱼鳖虾蟹的骨骼尖刺,他愣是给扎了好几下。

  那衣服外层满是泥巴,但仔细分辨就会发现右臂和前胸处有许多深褐色的血迹。

  大家略清了清污泥,拿着衣服找到成衣铺的伙计进行比对,确认正是当日陈思来买的那件。

  至此,人证物证俱全,只要陈思画押认罪便可结案。

  一开始两口子还想负隅顽抗,但铁证在手的开封府没有再给他们机会。

  大禄律法明文规定,若证据确凿,罪犯仍不开口,堂官有权在不危及罪犯性命的前提下动刑三次。

  然后董平和陈思就开口了。

  事情和大家之前推断的差不多,只不过经过两人补充细节之后,显得越发骇人听闻。

  原来陈思和那周巡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只不过都曾在一个村子长大,儿时互有好感。

  后来陈思随家人搬走,周巡也去外地读书,两人渐渐没了往来。

  再相逢,就是在开封。

  四年前的一日,董平照例出门收粮,在家无所事事的陈思又去城中闲逛,竟无意中碰见多年不见的周巡,四目相对的瞬间,旧情复燃。

  真要说起来,董平对陈思非常不错,虽不够细心,但银钱尽着她花用,也从不问去处。

  但董平时时不在家,陈思又不是能守得住的老实女子,天长日久,难免芳心浮动。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