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166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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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此案不是什么刑事案件,只是“可能”涉及经济纠纷,开封府并未将问案的地点放在外面的公堂之上,而是将所有涉及的人员都请入了开封府内堂。

  开封府陈府尹顿时开口问那《汴梁日报》的记者。

  “这一篇可是你写的报道?”

  “你可曾将此报道投递到《汴梁日报》?”

  在两个问题都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开封府尹又转向《汴梁日报》的编辑。

  “当时这篇报道因何没有在《日报》上刊印?”

  《汴梁日报》的编辑冲坐在堂上的陈府尹拱手,道:“因为小人知道,这篇报道不实。”

  他说这话的时候,身边的记者也追问:“这篇报道的确是小人所写,但没被刊用之后小人就将字纸丢弃了。这……这又如何出现在府尹手中?”

  陈府尹看向站在堂上另一边的唐坰。

  这时唐坰已经一脸窘态:他总不能说这是自己是从妻子收集的引火纸里扒拉出来的。

  但是陈府尹思忖片刻,还是觉得有些疑点需要问清楚。

  “你又是如何确定这篇报道不实的呢?”

  这名编辑抬起头,看了明远一眼,随后回答:“启禀府尹。明郎君实际上是长庆楼的东家,这事开封府已事先知晓吧?”

  “扑买”长庆楼时,史尚出面作为明远的代理。但是长庆楼这产业在明远名下,开封府不可能不清楚。

  陈府尹微微点头,但依旧目视堂上立着的编辑,在等待他解释,为何认定这篇报道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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