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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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养兔子吧?”谢思之立场很不坚定地开始喜欢兔子,“兔子多可爱。”

  弟弟多可爱!

  “......但是二哥,我们养的那只兔子后来被吃掉了。”李珩欲言又止。

  地摊老板送的兔子是那种绒毛雪白的红眼睛肉兔,长得特别快,刚被带回孤儿院的时候小小一只,用野草和菜叶子喂,过年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有那种稍微小一点的板凳狗那么大了,远远看过去,像一团不太干净的雪。

  考虑到每天清理院子实在麻烦,兔子的排泄物味道也很刺鼻,容易给来拜访的人留下坏印象,院长阿姨就拍板宰了那只兔子,和萝卜之类的蔬菜一块炖,端上了年夜饭餐桌。

  “没事,谁敢宰二哥的给你养的兔子二哥宰谁。”

  谢思之光是靠脑补,心已经化成了一滩水,安慰话张口就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宝贝不伤心。”

  他弄得李珩有点不太好意思开口解释,说自己当时虽然确实因为兔子被杀掉难过了一阵子,但还是在年夜饭上被热乎乎的炖兔肉——还有后来院长阿姨用兔皮缝的耳捂折服了。

  那个耳捂一直陪着他到初中,后来因为实在带不上,才被院长阿姨又拿回去重新拆,改成了那种只有一只的半指手套。

  好在他内心的那杆天秤最终还是向有良知的那面靠拢,没忍心让这位大大咧咧,有时候又表现得格外细腻的哥哥继续脑补。

  “二哥,我是想说,兔肉很好吃。”少年这样说。

  “没事,二哥能理解,二哥以前也养过鹦鹉......嘎?”

  谢思之当场愣住。

  “假如我没有记错,鹦鹉是福伯养的。”谢笃之适时开口,毫无手足之情地开始拆台,“是你要过去养,结果那天和同学打游戏,忘了给鹦鹉喂食,也没有检查笼子,鸟自己把门弄开,飞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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