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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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身形看着还是那么单薄,跑步只跑半小时就累得直摆手,念念叨叨要荆丛辙别管他自己跑吧,之后就耍小聪明偷偷溜回家。

  明明还是小孩子的性格,还会意气用事,还爱喝酸奶爱吃水果,以前的很多习惯都没有变。

  现在对方告诉他,他不仅会弹吉他,还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荆丛辙的乐理知识不可谓不丰富,只是他本人对此没有明显喜好,更不需要放下架子给谁表演,渐渐地这些技能成为一段不知何用的记忆,喜悦和痛苦都蒙上灰,没什么所谓。

  曲笙的吉他弹得确实好,听音乐的品味却让荆丛辙不能苟同,阻隔这道声音的办法也很简单,只要起身把那扇通往阳台的门关上,书房就会彻底安静下来,他也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但荆丛辙什么都没做。

  ##

  和曲笙预想的一样,荆丛辙并不能理解他的这一行为。

  曲笙说他在搞乐队,在酒吧和小型livehouse演出。

  荆丛辙回他:“这就是你一个月内连续迟到三次的原因?”

  曲笙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荆丛辙在翻旧账。

  迟到是他入职第一个月的事了。

  荆丛辙平时忙得几乎见不到人影,曲笙不明白自己一个技术岗,荆丛辙怎么能盯他盯得这么紧。

  “那只是早高峰堵车……好吧,是我起的太晚,那我现在不是早起了么。”曲笙颇有不甘,又不敢说实话。

  刚入职时是他怨气最大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在荆丛辙想起有他这么一号人后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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