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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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辙哥的眨眼是学笙笙的,学人怪哥哥!

  你喝醉了?

  曲笙咽咽口水,反驳:“我什么时候怕了你?”

  荆丛辙看着他,眼神足以说明一切。

  曲笙不甘示弱地看回去。

  少年时期没能解开的惑,只能留在过去,没办法再突兀开口得到谜底。

  荆丛辙肯定不会告诉他那些淤痕从何处来,就像他那时也未曾跟荆家人说起自己喜欢的乐器从来不是小提琴,而是吉他。

  两个人还在僵持,楼下传来响动,听到声音曲笙转过头,“荆叔叔好像回来了。”

  荆丛辙起身,对曲笙说:“你可以继续待在这里。”

  曲笙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诈我?”

  荆丛辙的脚步一顿,调转在曲笙面前,“我诈你什么?”

  曲笙扬着头,从荆丛辙的角度看下去,标准的桃花眼,鼻尖挺翘,嘴唇薄厚适中,说话声音柔软……

  但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在荆丛辙的印象中曲笙是和家里那只拉布拉多犬一样的存在,闹腾的时候全家人都会注意到,安静的时候只有爷爷还记得。狗很乖,爷爷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曲笙也很乖,爷爷喜欢这个战友留下来的小孙子。

  曲笙说:“荆叔叔回来,我不下去打声招呼,这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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