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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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为了那百万金币的地契。

  和这些人的确不能讲道理,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利益比道理可爱的多。

  当那个壮汉一拳头揌在了年轻小偷的裆下时,他昏死过去。接着又被烙铁烫醒,然后他做了一个很聪明的决定——编谎话。

  智慧动物从根性上来讲,都属于利己动物,所做的一切决定和判断,都是为了自身利益。这些决定、选择、需求在智商的加成和加工下,会变成有选择的决定,不那么容易被人发现本质,除非是被逼到了绝境。

  口供很快就火热出炉了,从来没有保密意识的帮派也不可能突然间就觉醒了某种政治思想,筛子一样的组织很快就让这些消息通过有技术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为了别人的秘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城。

  另外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的小偷顿时吓的躲藏了起来,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遭人嫉恨的小偷,他们肯定有所谓的“狡兔三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奥尔特伦堡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城市,这里充满了冷漠,但这几天,整个城市的热情都被调动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来的男爵雷恩的马车被偷了,与马车一同丢失的还有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在胡特和一众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寻找那几个私藏了地契的同谋。

  小麦是一种农作物,也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食物原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名字。

  除了贵族之外,平民不允许拥有姓氏,姓氏是贵族阶级专有的特权,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随便取一个名字,不要求好听,只要求辨识度高。奥尔特伦堡中有两个叫做小麦的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没几天好活了。还有一个才十九岁,但他是一个小偷。

  小麦躲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荒废民居的地窖里,这里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麦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对面家中的地窖里。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需要躲藏,小麦或是大麦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弟就会躲在这里,由另外一个人负责送来吃喝等日用品。这次,小麦就躲在这里。

  “哥,你真的没拿那些东西吗?”大麦为小麦的杯子中倒满了二十个铜币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馏后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价的酒水,销量非常高。

  小麦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满,仰头举杯,一饮而尽,接着重重的将木头镂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随之长长叹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气从他嘴里呵了出来,大麦倒是习以为常,他又满上了一杯。

  “别提了,我真的没看见过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要是真有那东西我还会留在这里?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这几日的晦气通过撕咬的方式发泄出来,他用油乎乎的手点了点桌子,发出梆梆的声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莱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连阿尔玛那个贱人都要抓我。现在奥尔特伦堡里但凡有点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大麦笑了笑,举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饮尽,借酒消愁。

  大麦问道若有所思地问道:“地契和存款不说了,那零钱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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