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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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认识夏至那时,正赶上平安夜,藏家推荐了庄园附近的这个酒庄,它是拜占庭风格,藏有无与伦比的佳酿。

  他喜欢威士忌和葡萄酒,拽着叶之南在酒庄徜徉,天黑了他才想到落了单的夏至。两人一路寻去,夏至在壁炉前专心夜读,是一本微生物学家的著作,讲解从棚架种植到葡萄酿造技术的全过程。

  刚去剑桥时,偶尔他会在冬夜读诗,关于相思的诗句像炉火一样烫人。经年后,思念的人就在身旁,他侧头看叶之南,火光泼得满室皆亮,映亮那双眼,仍是他15岁时遇见的天外之人。

  这一年圣诞节,他回到酒庄,磋磨着冷寂的冬。有一夜又做了梦。梦里他21岁,提着烈酒边走边喝,但还是冷,冷到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脚,干脆躺下来喝。

  落雪是几日之前的事了,雪变得很硬,像儿时被母亲拥抱的记忆。寒风似耳语,一阵阵刮过,他想听得清晰些,但四肢被冻得更木。

  刺骨的寒冷里,他被抱起,来人的体温灼然,太阳神一般的身体。他勾住那人的脖子说:“我一直在爱你。”

  那人低笑,敞开大衣,温暖地包住他。清醒后,壁炉里噼啪作响,他想起21岁时那个求死而又懦弱的自己,哽咽不成声。死的若不是夏至,是他,会否有人追缅悼念他?

  曾经有,而今不会有了。那促膝夜话的往日似梦黄粱,不复再现了。在又一个渴念的梦后,他联络了伦敦西郊的一家私人俱乐部。

  在他的剑桥岁月里,替他找人的这家俱乐部记录了他的喜好:东方男人,个高且端正,穿白衣。

  他订的男人提前到了。眼熟的高挑俊朗型,白衬衫熨得一丝褶皱都没有,像叶之南每次登上拍卖台的庄重。他欺身而近,那男人对他笑,但眼里的献媚之色一览无余,他顿感索然,让男人走了。

  梦境和酒精,才能把那个人带回身边。他在伦敦度过新年,很偶然的,他在酒吧和程约翰重逢。

  程约翰在跟人玩骰子,没怎么变过,但眼神有点散了,想必是酗酒成疾的缘故。

  女人们递酒,程约翰接过,不期然看到他。他混混沌沌地望住程约翰,那一个个纠缠的夜,汹涌而至。程约翰走来,捏住他的下巴问:“看清楚,我是谁?”

  他的酒气喷到程约翰脸上:“约翰。你是约翰,我第一个男人。”

  吻落下来,他偏过头躲开,感到无尽空虚。程约翰带他回住处,他依然活得粗枝大叶,租住的公寓没几样家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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