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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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那个人,究竟是怎么知道我是他儿子的?

  Z省云中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值班室。

  双重人格是指一个人具有两个相对独特且相互分开的人格,并以初始人格为主人格,衍生人格为亚人格的一种精神现象,也是一种人格的内在状态与外在状态的分裂,其诱因是因为个体与自然、社会的矛盾,一般来说,外在环境“压力”越大,主人格自我调适机制的功能越差,人格分裂的程度就会越大。

  听完徐子轩叙述了当年莲子村案发现场的情况,方媛又简单给大家介绍了双重人格之后,肯定了徐子轩的判断:“所以,按照徐队刚刚的表述,凶手并不是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就是拥有双重人格。”

  安灏禹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这么说,凶手的主人格是一个普通父亲,而分裂人格则是一个嗜血杀手?他在寻找儿子的过程中,由于一直没有找到,所以才会专挑家里有孩子的人家痛下杀手并且留下那个孩子,这应该是一种心理暗示,暗示他自己有朝一日也一定可以找到儿子。”

  “我觉得不是特别准确。凶手的主人格和分裂人格应该是经历了一定的进化过程。”

  唐延想了想,却并不赞同,他轻轻敲击着桌面给几人分析:“据我们所知,凶手早在1983年就在林海市杀死了赵国庆夫妇,留下了当时年仅1岁的赵丽,而赵国庆夫妇身上没有反抗痕迹,也没有其他多余的伤口,就只有两处致命伤,法医甚至还推断凶手从进屋到杀死他们最多用了5分钟。特别是杀赵国庆的那一刀,在赵国庆已经有警觉且很可能出现反抗的情况下,凶手竟然做到了一刀插入心脏还没有碰到胸椎横突肋凹,所以赵国庆夫妇的案子绝不可能是凶手第一次杀人。”

  “对。”方媛点点头:“1983年徐队还不到两岁,如果主人格是普通人,杀人手法不可能在短时间练得如此娴熟。”

  “这么说,凶手的主人格是嗜血杀手,分裂人格才是普通人?”

  虽然安灏禹觉得这个说法有点不可置信,但徐子轩还是倒是比较同意唐延和方媛的判断:“或许,凶手分裂出次人格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主人格不被发现。”说着,他又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那人说的每一句话,愈发肯定:“是的,他当时还喊了一句,你要杀他,就别怪我再不管你了。”

  唐延接着道:“凶手之所以会在莲子村犯下灭门案,是因为当时分裂人格找到了轩哥,这激起了主人格的不满,他害怕自己会被分裂人格取代所以才疯了一般杀红了眼。”

  结合莲子村灭门案的尸检情况,方媛补充道:“也正因为此,一方面所有受害者都被主人格精准的一刀毙命,因为那个时候他的杀人技巧早已炉火纯青了,而另一方面所有受害者的尸体都遭受了过度损毁,因为当时分裂人格正在和他纠缠斗争,甚至有要战胜他的趋势。”

  “事实上也应该是短暂的战胜过。”惊讶中的安灏禹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凶手在拐走了老徐之后会把他扔在派出所附近:“老徐看到了他的双重人格和血流成河的场景而受到极大刺激,一直大哭大闹,分裂人格既没办法带着他继续逃走,又害怕主人格因此被抓,所以只好选择暂时舍弃老徐,以确保老徐会被警察还给家人,这样他还有机会再找到老徐。毕竟,他只是分裂人格,在主动权上还是主人格说了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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