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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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人:路过群众;

  报警方式:当面;

  报警内容:派出所外有一个看似走失的孩子;

  处警民警:郭恩;

  到达时间:1985年11月28日08:39;

  现场处警情况:将疑似走失孩子抱回派出所,经询问孩子名叫徐子轩,因有人拿了一个蝴蝶棒棒糖逗他,所以和父母走散。另,发现孩子鼻尖处有一红色指印(已提取);

  处警结果:移交处理(孩子和已提取指印均交由户籍民警吴大圣联系孩子父母);

  处警民警签字:郭恩,1985年11月28日09:11。

  然而,2017年谢展、肖明从双山县客运站派出所内勤民警刘彻手里扫描回来的《1985/徐子轩被拐/吴大圣》电子档案,内容却是大同小异,相同的是徐子轩走失的基本情况,不同的是完全没有提及那枚已被处警民警郭恩提取的红色指印。

  即便那枚红色指印无法进行指纹识别,也不可能在最后的案件卷宗里只字未提,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故意隐瞒了红指印的存在。

  按照徐子轩在看到这份接警记录后的推测,处警民警郭恩应该是当天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负责处理下班时间的报警情况,按照工作职责他应该只负责根据报警的案件类别移交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处置。但是,因为这次报警涉及幼儿走失且孩子又刚好在派出所外面,加上当时也还没到上班时间,所以民警郭恩这才在接警之后立即跑到外面把孩子抱回了办公室,进行了一些基本询问,并提取了孩子鼻子上那枚红指印。等到上班,郭恩按照规定就把孩子和提取到的红指印一并交给了户籍民警吴大圣。

  2017年,肖明也曾问过刘彻,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吴大圣警官,他和谢展好当面再了解了解具体情况。可刘彻当时的回答是,吴大圣警官早因为生病过世了。

  如今看来,吴大圣是不是已经生病过世了还不好说,而刘彻则很有可能篡改了这份档案,彻底隐瞒了红色指印一事。而在徐子轩的回忆中,那枚红色指印是属于莲子村灭门案真凶的食指指印,刘彻之所以会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恰好说明了他和真凶有着脱不了的干系!

  面对这惊人的事实,之前还振振有词的安灏禹无话可说,而恰好在这时又接到了支队长唐延的电话,说是肖琴案有了重大突破,让他和徐子轩赶紧回来。

  于是,刑警小鲁自告奋勇地决定去好好查查这个户籍民警吴大圣,以及当时的处警民警郭恩,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其他线索,而徐子轩、安灏禹则立即驱车赶回云中,并约好无论查没查到什么都在云中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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