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所以,对于向梧的毛遂自荐,我很有分寸感地说出了拒绝的话语,顺道问他一句:“你是怎么知道我电话号码的?”

  他说:“你自我介绍的时候写在黑板上的。”

  原来是这样。

  我本不打算再回复,可刚被拒绝的某人显得十分锲而不舍。

  他又发来短信:“你先别急着拒绝,我把我写的剧本发给你,你等一下。”

  而后就是一条长长的,所有文字都挤作一团的短信,手指需要拨动好几下才能看见尽头,这大概就是他所谓的“剧本”,显然他在复制粘贴时出了错,导致所有文字都挤在一起,看得人眼睛疼。

  我说:“你可以用QQ或者微信,发word文档。”

  真是失策,我想,反正我终究不会与他合作,要那又有何用呢。

  没曾想他说:“抱歉,我的手机内存太小了,那些软件装不下,我让我室友帮我发邮件给你吧。”

  我觉得我仿佛遇见了一个原始人。

  后来我撞见过向梧使用他那个所谓“连QQ微信都装不下”的手机,那大概是个杂牌货,而且历史悠久,虽说可以手指触屏,但功能却不比那些只能用按键的老年机强大太多,手机屏也是极小的,更别提边缘上的裂纹、绑在背面的透明胶,我觉得将它零元卖给那些二手手机贩子,别人都得倒找你要人工费。

  他的剧本我自是没看的,忘记是第一层原因,其次是因为我不常登录邮箱。

  在那之后向梧便经常用短信与我联系,我与他本就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对他生活中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更是没什么兴趣,所以回得并不勤奋,他倒是耐得住性子,只偶尔抱怨一句:“啊!那条消息我都发两天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用电话费与我聊天的人,所以我便对他印象更深一些。

  我向来自诩为观察者,私下里的爱好便是时刻观察身边人的言行举止、穿着打扮,我认为这会更有利于我的社交生活。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