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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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李君臻说:“他要是来找我,我有话想问问他,不来就算了。”

  “什么话啊?”庄娜好奇极了。

  李君臻说:“问问他有没有卖创意给连轻星。”

  “啊?!!!”庄娜脸黑了,“他这么无耻?”

  李君臻看到连轻星和凤凰台签约的新剧,总觉得既视感,“算了,你给你我的书单,我看了一点,有些小说挺精彩的,我想把版权买下来。”

  “老师你要做制作人吗?”庄娜瞬间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李君臻:“顺应一下现在的发展吧。小说改编比自己写快多了,我想给工作室开创新的业务,以后即使我不写了,你们也有事做。”

  “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庄娜听出不详。

  李君臻道:“公司现在算是我的个人工作室,但是我一年才写几个本子?转型一下,变成综合性的影视公司。”

  小吴这件事,李君臻反思了许久,署名权这件事其实才是他出走的本质原因,但是个人工作室,所有人都是为他打工,想出头,要么先出师走人,要么得到他的首肯。

  这两条路都充满了主观色彩,但是转型成为综合性的影视公司,就比较方便了。

  而且,李君臻和JOY Go的合作中,享受到了创作的自由。他和导演是平起平坐的,他对故事线有着完整的把控。

  但是哪怕在和凤凰台的合作中,他很多时候都要妥协的,比如凤凰台这次要捧什么人,比如剧情他写的是多少集,但是凤凰台为了延长剧集数,很多时候都要他写大长篇。

  主线之外的延长剧情,他很多时候又交给了团队来补充。

  这种扩充,能不能给予编剧带来成长,很难说。起码李君臻自己是什么都学不到的,反而会觉得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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