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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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两人之间也有不小的私怨,于是,就在某一个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晚上,这位赵掌柜悄悄的来到锦绣布庄门口,放了一把火……

  然后他自己也火了。

  火了赵掌柜,愁了刘县令,此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按理说两人都是一介商人,地位低贱,刘县令处理起来也不用发愁。

  但奈何那锦绣布庄的掌柜,正是通判大人,如此一来,刘县令就要斟酌一二了。

  虽说这赵方嫌疑最大,但其实证据并不确凿,一些重刑,非人命案或者其他重案大案不能使用,使用这样的刑具也必须禀告上级,验明烙印,并且限定在一次案件中对同一个犯人使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就按酷刑逼供论处。

  府尊大人前些日子可是亲自派人来县衙通告过,朝会将近,也是各地下派御史最为活跃的时候,这些人闲着没事,就在街上转悠,从平民口中了解吏治情况,就想着抓住他们这些官员的把柄,万一用刑不当,被冠以酷吏之名,有损府尊大人的政绩,来年他这位县令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大人明鉴,小民冤枉。”那赵方不急不缓的说道,“小人并没有纵火,无罪可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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