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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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照道:“你给我听好了,我的丈夫是前任宰相的儿子赵明诚,这个资格够不够?”

  时文彬闻言大惊,立马站了起来,这特么是朝中大员的儿媳妇啊,赵明诚的父亲是谁?别人不知道,他身为仕途中人如何不知?那是前任右相赵挺之!他的儿媳妇,自己一个县官如何惹得起?

  而且这赵明诚他也是知道的,那同样是官道中人,最近与同在仕途中的昔日同窗交往中,听说赵明诚即将赴任莱州知州了,知州的老婆,自己一个知县怎么惹得起?

  惊异中,台下女子再次开口:“如果你觉得这还不够的话,那么我还可以说出我的另一个身份,我姓李,名清照,我的父亲是礼部员外郎李格非,我这个身份给你下跪,你敢承受么?”

  时文彬被震的头发都竖起来了,本来他还有些犹豫,怀疑这个女人冒充官员亲眷,但是在他听到李格非的名字后已经疑虑全消,确认了李清照的身份,急忙从桌案后面走了出来,行礼道:“下官有眼无珠,还望赵夫人见谅。”

  在这个时代里,通讯是极其落后的,没有电视广播和网络,除了包拯那样的青天在世能够将美名流传在民间,寻常百姓最多只能知道皇帝是谁,自己家乡的父母官是谁,除此之外,绝无可能知晓当朝其他官员的姓名和姻亲概况。所以时文彬当场就能确定李清照的身份是真实的,不必疑心她是在招摇撞骗。

  白胜也懵逼了,听这意思,李清照本人是正宗官二代啊,而且是京官的二代,这身份牛逼啊!早知道这样,自己还愁什么护送她进京?真不知道李清照是怎么想的,直接让地方政府派兵保护她过水泊梁山不就完了?就凭雷横和朱仝这样的身手,王伦手下的杜迁宋万朱贵如何匹敌?这不是扯么!

  他却不知在宋代的律法约束下,官员的亲眷大多是极其自律的,虽说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不是没有,譬如高俅的养子高衙内,但是李清照却不在其列,若不是此时关系到他白胜的安危,李清照也不会将身份和盘托出。

  时文彬当即命人搬出椅子,给李清照等三人看了座,阎婆惜也不用跪着了,既然他们三个人是一起的,就算是审案也得让她们坐着受审,且不论原告的诉状是什么内容。

  都坐好以后,时文彬整理了一下惶恐的心情,问起原告是谁,朱仝和雷横两人已然懵逼,没想到抓回来的三个人里竟有如此牛逼的人物,当即只好硬着头皮上前,将案件的概要陈述了一番。

  此案的形式相当于后世的公诉,虽说有个确定的原告是宋江,但宋江此刻还在家里躺着,朱仝是他的邻居帮忙喊的。

  听完了案情,时文彬沉默不语,他有心要网开一面,当庭释放白胜,但又生怕属下因此心怀怨恚,毕竟白胜身犯两罪,一罪是**,一罪是殴打当朝官吏,那宋江在郓城县的势力根深蒂固,整个县衙上下都与他关系紧密,在不知宋江是否会落下残疾的情况下,若是当堂放了白胜,今后谁还会给自己这个县太爷卖命?

  犹豫间,李清照已经开始为白胜辩护:“时大人,请你不要偏听偏信原告的一面之词”(作者按:或许有人会说这“大人”一词是清朝才有的,但是笔者认为,既然电视剧里就有包拯包大人的说法,本书何不从之?所以请某些读者不必较真,况且小说这东西本来就是虚构的。)

  李清照在辩护词中指出了三点质疑:

  第一点是关于对**罪的认证问题,从古至今都有一个说法叫做“捉贼捉赃、捉奸在床”,而白胜和阎婆惜并没有被人“捉奸在床”,仅仅是宋江看见两个人衣冠不整,并不足以证实他们有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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