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浮生 第1352节(6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说到最后,都有些激愤了。

  胡商做些中原没有的买卖就行了,并不会让人太眼红。

  卖珠宝,其实已经有些让人眼红了,但考虑到他们的不少珠宝来自外洋,姑且忍了。

  但居然连米面生意都做,还开酒楼,赚大钱,这就让人眼红了。

  这些买卖,夏人也可以做啊,凭什么让胡商来赚钱?

  邵勉仁听了却提醒道:“圣人并不禁止胡商做买卖,什么都可以做,只要缴税即可。”

  王贞白哑口无言。

  “再者,胡商贩货而来,有泊脚、进奉、收市三项开支。临走之时,几乎满载中原货物而走,未必赚了咱们多少金银,甚至还补贴了不少金银。”邵勉仁又道:“长史何忧也?”

  泊脚相当于关税,计算胡商带来的货物价值,分不同品类,征收不同比例的税收。

  进奉是胡商进献给皇帝的财货,私下里可能也会给市舶使一份,但这个上不得台面。

  收市指市舶司有权低价收购一批胡商带来的货物,最高达三成,自己发卖,与胡商无关。

  除此之外,交易时还要纳税。

  可以说是“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无奈这项买卖的利润实在太大,胡商仍然乐此不疲,赶都赶不走——上元元年(760),平卢节度使田神功到扬州平乱,杀胡商数千人,大掠财货,剩余的胡商也只是避往江南,继续做买卖,心态十分稳定。

  大夏朝廷对胡商的态度就一点:鼓励。

  丝绸、瓷器什么的卖给他们,能卖更高的价钱,朝廷能收更多的税。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