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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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快速翻阅了一下,大概知道三年级的英语是什么水平,笑着对小学生道了句谢谢,坐回到角落边上。

  秦钧彦因为是混血儿,而且也是节目的流量扛把子,于是被第一时间派了出来。

  他在黑板上写下了卓元提前定好的句子:let\'s have a party tonight.

  贝嘉裕看见他用漂亮的连体字体写完整个句子,看了看班主任的表情,又看了看底下面无表情的小学生们,捂着脸有点陷入崩溃。

  这样的画面有点勾起他曾经苦逼的回忆。

  当年他在六年级毕业升上初一的那年暑假,17岁的秦钧彦跟随贝嘉裕的表哥凌飞然来到华国,来到他们家。

  贝妈妈让凌飞然带贝嘉裕玩儿,顺便教教他英语,爱玩的凌飞然把这个任务丢给了不爱玩的秦钧彦。

  秦钧彦没带过小孩儿,也没教过别人英语,问贝嘉裕拿了本英语教材,翻了几页后就用一手漂亮的连体字写下了一串英文。

  贝嘉裕自小接受华国义务教育,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手写体。

  他拿着那一页纸,眨巴着眼睛呆呆地看向秦钧彦,“哥哥,这是什么啊?”

  回想起来贝嘉裕觉得当时的自己样子一定很蠢,而现在的他瞬间就和在场的小学生们共情了,想笑又不是很敢笑。

  接下来继续崩溃的事情发生了,秦钧彦转过身,用非常正宗的英腔把这句话快速地念了一遍。

  看到这一幕时,弹幕上所有粉丝都疯了在嗷嗷大叫,而台下的小学生们一个个呆若木鸡,贝嘉裕坐在一旁心想,我懂,我都懂!

  秦钧彦挑了挑眉,目光很自然地转向贝嘉裕,于是捕捉到他在忍笑的表情,挑起的眉头更高了。

  接收到他的视线,看到他这个样子,贝嘉裕一瞬间觉得时光拉回到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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