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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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佃户种什么,地主收什么,这种收租方式其实李逍觉得挺落后的,特别是一些地主,不但要向佃户收实物地租,甚至还要佃户们交副产品地租,比如种了粮食交粮外,可能在秋季种了其它的作物,也一样还要交租。

  甚至基本上所有的地主,还要佃农们承担一定的劳役。比如佃户们得无偿的为地主家分担柴草、养牛放羊、一些杂活等劳作,由一众佃户分担。这也给佃户们加了许多负担。

  更别说佃户们有个婚丧嫁娶,以及灾歉饥荒之年时,地主们还趁机向佃户们放贷借粮,赚取高息,利滚利的不断剥削他们。

  就连朝廷官府的公廨田、职田、学田等,一般都是征收很高的佃租,比如朝廷虽有规定,亩租不得高于六斗。而实际上,唐朝的亩产很低,平均亩产也就一石左右,这意味着官府允许的最高租是六成,这还是官田。

  实物租、分成租,这是现在较普遍的租佃方式,但在唐以后,却渐以定额租为主,实物租也渐变为货币租。

  比方说现在的租子,是田里产了多少,就按比例收租,但在唐以后,却主要是早定好了亩租,比如说一亩收六斗,那么不管你田里收了一石还是两石,都只收六斗。

  甚至按这六斗的租额直接以时价折钱收租,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方便的。

  “赵叔,你觉得我们家应当减租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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