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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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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