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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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

  兵不可以擅兴,权不可以擅与,货不可以擅蓄,王泽不可以擅夺,君恩不可以擅间,私仇不可以擅报,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诛之。

  事不可以轻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剥害于人,财不可以擅加于赋,情不可以委之于幸,乱不可以启之于萌。

  法紊不赏,爵紊不封,闻荒不救,见馑不矜,逆谏自贤,违道变古,此堂得以杀之。

  故曰:庙堂之上,樽俎之前,有兵,有刑,有梃,有刃,有斧钺,有鸩毒,有夷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

  「注:见《全唐文》卷三一六李华《中书政事堂记》,广雅书局刊本第二○○册。

  《玉海》卷一六一《唐政事堂》引李华《中书政事堂记》:“逆道于仁”作

  “人”;

  “兵不可擅兴”作

  “擅诛”;

  “权不可擅与”作

  “擅施”;

  “法紊不赏,爵紊不封”作

  “代紊不赏,削紊不封”;等等,错漏几不可读。见清嘉庆年间刊本」观此可知,开元以后之政事堂,赋政四海,允厘六职,统和天人,总齐机衡,已为朝政之本。

  「二」政事堂的组织。政事堂分正堂与后院两部分:正堂为宰相办公室和会议厅;后院为政事堂秘书处,分设五房办公,即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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