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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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2年3月11至26日,莱比锡刑事陪审法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判。在

  法庭上,李卜克内西进行了辩护答辩:

  “对刚才宣读的那份吉森警察局的材料,我不得不作一些批评性的说

  明,同时面对这种对我形象的丑化,我也至少要为我的生平大致勾画出一幅

  真实的图景。这份证明材料本身就是一个古怪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出,事实

  是如何从警察的头脑中反映出来,并且被歪曲得面目全非的。……

  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读过圣西门的文章。这些文章替我打开了一个

  新的世界。我学习,仅仅是为了造就自己,而我之所以要有所造就,则是为

  了能够完成国家和社会赋予我的职责。我以优等成绩中学毕业之后, 16岁

  进入大学。我提到这些,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让人明白,吉森警察局

  的拙劣手法是故意把我丑化为一个堕落的人物。不久,我终于放弃了想担任

  国家公职的想法,因为担任这种公职是与我的政治、社会观点不一致的。但

  是我曾一度有过想当大学讲师的计划,并且希望也许能在一所规模较小、独

  立性较强的大学里获得教授的职位。不过我沉浸在这种幻想中的时间并不

  长。我终于确信,倘若不牺牲我所信奉的原则,是绝无希望得到任教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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