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青 第10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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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考入最高学府,但似乎甚至不如游戏通关来得开心。

  十九岁到二十二岁,最深刻的记忆只剩下食堂难吃,抢课系统好烂,体育好无聊。但偶尔会去旁听电影鉴赏类别的选修,在电影选段的播放中,趴在阶梯教室硬邦邦的桌子上睡觉。

  二十三岁去往洛杉矶,人生第一次像是从水底浮出。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但也确信自己永远不是一个合群的人。

  二十四岁参加米拉妹妹的婚礼,在他们院子里偷偷摘了一颗新鲜柠檬,带回公寓一天两片泡水喝。

  二十五岁回国,在东城租下一间办公室,吃了无数顿711的便当。

  “……二十六岁,去北城转机遇见了你。清雾,我的人生其实从来乏善可陈,直到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你。”

  孟弗渊始终低垂着目光,此刻,他才缓缓抬眼,看进她的眼睛里。

  和她在一起之后,很多场合他都不再戴着眼镜,此刻也是。

  她因此清楚看见他眼底的情绪,是冰雪沸腾。

  “今年,我三十二岁。我始终觉得,今天我能站在你面前说这番话,发生的概率比彗星撞击地球更低。”

  孟弗渊顿了顿,像是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继续。

  “清雾……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陈清雾眼里一片朦胧的泪雾,仿佛幽寂的山谷里刚刚下了一场雨,从孟弗渊说今天的第一个字开始,心口处便传来连绵的钝痛。她相信所有事情都有既定的缘分,可这一刻竟也贪心,假如有时光机器,她一定要穿越回到孟弗渊出生的那一年,陪他走过那些“乏善可陈”的人生。

  “我愿意……”她哽咽了一下,立马靠近一步,一把将他抱住,“我愿意。”

  孟弗渊将她抱离地面,低头深嗅她身上的气息,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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