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那必须是你骂人骂得好(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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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就是好看,好看到人神共愤。

  「澜哥?你怎么不说话。」

  「才子,凯子问你等下吃什么呢,你倒是出声啊。」

  陈廷澜并没有马上回覆他们,他的手机持续震动,舒望安又接着传了讯息过来。在偶像面前,室友跟兄弟永远都得靠边。

  〔安神〕:啊,然后这是其中一套,其他的杂志社说还在调整,过几天会寄来,好像是要做一个剧情故事的样子

  〔陈廷澜〕:?

  〔安神〕:就是,里面的剧情主要角色没意外都是我的其中一种造型,啊……感觉就麻烦死了,是不是他们还打算让我演戏啊,我又不是演员

  〔陈廷澜〕:听起来是真的蛮惨的,但你不喜欢其实是可以拒绝的吧?

  像舒望安这种红到发紫的歌手,本来就不是流量明星的定位,的确可以自己去做选择,就算拒绝了杂志拍摄,也不会有人说什么,顶多粉丝失望一下,而那些情绪很快就能冲淡了。

  可能一个小确幸、一颗糖果,甚至什么都不用,只需要一点时间。

  舒望安又发了讯息。

  〔安神〕:那可不行啊,毁灭是我的一首歌,那就是舒望安的一部分,只要有一个人希望看见,再不喜欢我都得去做,因为这是一个公眾人物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我的任务,就是让喜欢我的人能够因为我而感到快乐

  陈廷澜顿时就不知道该如何回覆了,他后知后觉地让俞凯自己决定晚餐,整个人呆坐在位置上。陈廷澜回来的时候宿舍没开冷气,明明是秋天,天气已经逐渐转凉,他却开始感到些许热意,还有过载失衡的心跳声。

  他拉了拉自己的衣服,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把多馀的情绪一併抹去。

  偶像大抵就是这样的存在。神圣、崇高、不可侵犯,他在天上让人敬仰,有时候很近,有时候又很远,舒望安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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