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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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问过龙哥,为什么特别钟情金牌台啤?

  「不要问,喝就对了。」龙哥红着脸,笑着对我说。

  你们知道混酒的威力有多强吗?

  小宇把酒拿起来随意调配,完全不按牌理出牌。

  「来猜拳,输的喝一杯。」小宇说。

  每个人都喝了好几杯后,小宇和斯康早就不省人事,身上一丝不掛。

  他们两个只要喝醉酒,就会开始发酒疯,而他们发酒疯的方式,就是脱到一件不剩,大声在宿舍唱歌。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睡死,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我拿着他们的衣服,把他们身上的「脏东西」盖住,那种东西露出来,真的不太雅观。

  纬汉再也撑不住,也爬上床睡觉。

  只剩下我和龙哥,一人一张椅子,坐在窗户旁。

  今晚月色很美,可惜从窗户往外看,只能看到对面宿舍的窗户和冷气机,横的为排、直的为列,就这样排列成大大小小、灰白不一的景致。

  龙哥叹了口气,缓缓说起属于他的故事。

  龙哥家住天母,爸爸早年就在天母置產,这对我们这种阶级的人,是想都不敢想的。

  他们买下同一层的两间房,左右都有120坪以上,加起来至少240坪,有管家和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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