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休假(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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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八点,大宅开始醒来,今天是千里休假的日子。

  他服务的伊文斯一家,有固定的工作时数跟休假週期,还会依年资加薪,算是雇佣制度中算不错的。

  僕人们都是由宅邸的正统继承人聘请,在老爷过世后,目前还是以少爷的母亲继承,僕人都称她为「夫人」。

  一改「管家」、「女佣」这种身分限制,将工作性质转化为「工薪制」。

  夫人是「雇主」,而僕人们是「员工」。

  少爷,曼德.伊文斯,则是被服务的对象,相当于「客户」。

  虽然少爷还不是正式的继承人,但是他还是有基本的人事权力,可谓不用做事却有权力的棘手身分。

  所以管理员工的并不是少爷,而是「总管」。

  其工作指派,直属于「宅邸正统继承人」的夫人。

  这样的制度,完全是优于「国家劳基法」运作。

  简单的守则如下:

  (1) 一般佣人分作早班8:00~17:00,晚班13:00~22:00

  (2) 採全供餐及全住宿制,餐费及住宿全免,7:00~8:00早餐,12:00~13:00中餐,17:00~18:00晚餐,此三餐时间为佣人们的用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回宿舍休息。

  (3) 总管为管理所有佣人,工作时间必须从8:00~22:00,并在前一周制订下一周的工作分配,换班要在3天前提出

  (4) 一个月休四次,自由选假,调假可在一周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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