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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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盛王朝的爵位制度中,“王”是最高的爵位,而且只有刘姓宗室可以担任,其他的臣子不管功劳有多高,最多只能称“公”,而且是死后追赠。从盛朝建立至今,惟有萧子康一人死后被追赠为“申公”,而他的儿子只能继承他生前的爵位“沐阳侯”。

  王有自己的封地和臣民,这一点比只有食邑的侯爵强得多;封国内依旧要实行大盛王朝的律法,主要官员如国相、国尉、国御史也由朝廷直接任命,不过王国仍然享有一些特权,比如独立的税收体系,和一支不到一千人的军队。

  燕王刘彦钧是当今皇帝刘彦钊的二哥,也是“太子逆案”之后呼声最高的皇子。然而由于种种的原因,他最终与大位失之交臂,被赶到苦寒之地燕州郡当了一个诸侯王,其心中的不甘和怨恨可想而知。

  根据秦骧的判断,当年杨坡及其“文官”一派拥立的对象就是燕王刘彦钧,而当时“太子逆案”最有可能的受益者,就是他。正是有了这样的判断,秦骧才排除了当今皇帝刘彦钊和“外戚”一党的嫌疑,并选择投靠“帝党”,因为从当年的情况来看,刘彦钧才最有可能是“太子逆案”背后的主使。而正是由于卷入了“储位之争”,秦懿才会被逼自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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