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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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伊莎坐在窗前,羡慕的看着街道上往来的行人,微微的叹了口气。

  他来到哈密已经两个月了,她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清香城。

  这座城池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一座城池。

  比清香城大的城市阿伊莎见过,巴格达就是这样的城市,两座城市相比起来,阿伊莎更喜欢清香城的精致。

  这里的人也显得更加的精致,即便是最粗俗的西域人也没有到处乱扔东西的习惯。

  哪怕是喜欢制造垃圾的商贩,即便是生意再忙碌,也必然会有一个伙计时时刻刻的在清理货物的残渣。

  每天清晨,人们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清扫自己家门前的空地,这个举动让阿伊莎非常的喜欢。

  这让她不用太在意就可以穿自己喜爱的拖地长裙。

  真正让她喜欢上这个城市的原因是——自由。

  在这里她不用活的小心翼翼,不用整日里戴上面具讨好那些猥琐的老人,以及心怀鬼胎的少年。

  更不用接受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命令。

  在这里只要每天跳两曲舞蹈,就能有很多钱送过来,这些钱足够她和迪伊思两人吃穿了。

  剩下的大量空余时间,阿伊莎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膝盖瞅着脚下繁华的街道,看各种各样的人,如果实在是厌烦了,这里竟然能够找到很多自己以前想看却从没看过的书。

  就在昨天,她受苏轼那个呆头鹅的启发,竟然开始作诗了,虽然连她自己都知道诗歌写的不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才是一个少女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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