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闪婚媳妇爱囤货 第104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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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也要把你封印住,这样咱们谁都逃不掉。”秦天佑没用口红来给他的小月牙封印,直接把人抓到怀里,然后在林四月的肩上用牙咬了两个月牙。

  林四月疼的狠狠怼了某人几粉拳:“疼死我了,你丫的属狗的吗?”

  秦天佑一本正经的说:“我不属狗,我属兔,我是你最可爱的小兔兔啊。”

  小兔兔这么卡哇伊的词儿从某人那充满磁性,成熟的喉咙里发出来,林四月听出了老兔子精的味道。

  俩人玩闹了一会儿,林四月才拉着秦天佑的手跟他说起正事儿来:“木楚楚和林玉树帮了咱们那么大的忙,咱们必须得请人家吃一顿。我看这个周末咱们就请他们到泉城饭店吃个饭吧。”

  秦天佑说:“当然可以了,你负责请,我负责赔。”

  林四月:“好,我负责把他们请来,饭桌上你要负责陪吃,陪喝,陪拉呱,你要当好这个三陪。”

  “三陪?我咋听着那么别扭呢。”秦天佑一对上林四月那双不停眨动的眼睛他更加确定三陪绝对不是个好词儿。

  第215章口红的来历

  这三陪当然不是个好词儿了,但林四月没有跟秦天佑解释三陪具体是个毛意思。

  再过个十来年他肯定就知道啥叫三陪了。

  林四月重新把目光落在了面前这支口红上:“没想到红梅会买口红给我,看来这妮子开始知道爱美了。”

  秦天佑对于秦红梅送林四月一支口红他到是没觉得有啥:“你之前给她买过雪花膏,她送你口红也正常。她自己能挣钱了,知道爱美也没啥不好,就是别把妆化的太浓就行。”

  转眼到了次日,林四月和秦景明,秦红梅照旧早早的爬起来做豆腐。

  他们每天早晨做二十斤左右的豆腐,不用跑的太远就都能卖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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