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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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试飞的是在香港和斯科特并肩奋战的迪克斯·希尔。飞完以后,斯科特问希尔感觉如何?希尔说,头疼。

  希尔说头疼是有原因的,这种轻捷简练的战斗机有着出色的性能——它的升限远超P-40的8,000米限制,上升加速性能几乎是P-40的两倍。而且无论哪个高度都能有很好的操纵性。当然,隼也是有缺点的,比如它只装备两挺7.7毫米机枪,火力较弱。这就说明了为何香港空战日军大占上风,结果却只击落了一个倒霉的阿拉斯中尉,其他中美联合空军的飞机虽然多有带伤依然能够回到基地。同时,它缺乏装甲防护,为了追求减轻重量,结构比较脆弱,生存力较弱。而且一旦进入高速,机体会产生异样的震动,影响射击的准确程度。

  可是,希尔分析道,如果你想用俯冲的战术对付“奥斯卡”(美军给隼式战斗机起的诨名)恐怕是不行的,因为你没有它飞得高,你不可能从下朝上俯冲的。

  这个“陈纳德的绝技”不能用?斯科特皱着眉头绕着那架隼式战斗机转了好几圈,心里慢慢有了主意,然后,他申请自己飞一飞这架飞机。

  陈纳德批准了,他对这个会打仗但总闯祸的愣小子还是比较赏识的。

  正在帮助地勤人员给自己飞机装弹的斯科特(戴大盖帽者)。

  斯科特总闯祸么?当然……就在几个月前,1942年7月3日,他刚刚因为机炮走火打死了站在飞机前的美国陆军的F.F.布朗少将!不过最后认定他的确是无意伤人,所以还是让他继续飞行了。

  走火都能打死一个少将,这种经历实在不是什么人都有的。

  飞完了,斯科特有了主意。他把这个主意讲给队友,却没人听他的,多半人看斯科特的眼神还有点儿怪异——靠,我们不打它,让它追着我打?你小子不会是昏了头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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