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歌神 第708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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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身上的每一款包包,里面都有我的心血……

  你这是穿着满身血在逛街啊,闪姐!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闪姐顿时理亏,心虚地捂着自己的驴包,带着自己的助理走了。

  刚出门,门外就已经有记者开始拍照了,谷小白的曝光度越来越高,闪姐这个经纪人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极大的关注。

  但他们没想到,闪姐其实是个闪光弹,拿来晃瞎人眼用的,谷小白在外面的一举一动,全没有闪姐的参与。

  不过关注闪姐也不吃亏,八卦娱乐媒体,对闪姐的动向,比对一些普通明星的关注度还高。而且闪姐特别漂亮,有气质,穿搭又有范儿,时尚感爆棚,随手一拍就是炸街的感觉。

  据一些统计机构评价,闪姐的带货能力,丝毫不输一些小明星。

  郝凡柏等闪姐走了,立刻去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夹起了几本书,像一个刚刚和同事争完经费,做了斯文败类之事,内心空虚全身无力的老教授一样,慢悠悠地出门,跑去……上课去了。

  门口,几名记者看到郝凡柏出来,拿起相机拍了两张,发现是这位总是穿着笔挺西装,事实上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买杯咖啡的打工狗之后,立刻丝毫不感兴趣地放下了相机,继续在旁边聊天。

  却不知道,这位才是谷小白真正的狗腿子……所谓狗腿子,后来有了个文雅的说法,叫做肱股之臣。

  肱,大胳膊,股,大腿,肱股之臣说白了也不过是狗的前腿和后腿。

  总而言之简称狗腿子。

  郝凡柏也真的很苦恼,穿越历史成为管仲,真的是一个体力和脑力都要经受严峻考验的事情。

  管仲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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