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珩 第131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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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至林珩面前,楚煜隔着桌案落座,推开碍事的笔架,反转竹简,将上面的内容呈送至他的眼前。

  这番举动未必失礼,却透出几分急切。

  源于本心也好,故作姿态也罢,林珩一眼扫过竹简,很快被上面的内容吸引。

  一卷竹简自然无法写满整部商律。

  楚煜提炼律条,摘录出部分,对精髓简单概括,已是足够吸引眼球。

  “凡越地,无分商旅,循。”

  “税以钱物。”

  “商有争执,罪轻罚钱货,再犯肉刑,杀人劫掠抵命。”

  短短几行字,林珩看了一遍又一遍。

  楚煜分明去过商坊,也见到立柱上的文字。这几条是针对性落笔,既表明自身优势,也不会在未敲定决策前泄露更多。

  大争之世,大国求贤若渴。

  越有制定律法的人才,有延用数百年的成法,影响波及南境诸国,连宿敌都争相仿效,足见其底蕴。

  相比之下,晋国刑律值得一提,关乎商法却无成文,现有的条律的确粗糙。

  度量衡,商律。

  林珩放下竹简,认真衡量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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