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3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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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嘉虽然没有当过父母,却也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孩子都是家中的希望。秦易担忧的事她也考虑过了,既然说了这个话题,她就没想过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秦易。朗儿唤她一声“姐姐”,她便会成为一个负责的长姐,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照拂他。

  顿了顿后简嘉笑着看向了秦易:“回头你教我怎么骑马吧?”

  秦易愣了一下,简嘉的话题太跳跃了,上一刻还在讨论朗儿入学的问题,下一刻就跳到了骑马的事上。这时他就听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等我学会了骑马,不太远的地方我就能骑马过去了,以后朗儿到了私塾里,我和你谁有空谁去接送他。”

  秦易瞳孔猛地张大,看着简嘉的笑颜,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沉甸甸的又暖又疼。片刻后他郑重点头:“好。”

  等雨过天晴后,他会好好教导简嘉骑马。

  雨势一直没减小,秦二叔只能在水渠中粗粗清洗了一番内脏,竹篮中的肠子和肚肺散发出不太美妙的味道,熏得帮忙提竹篮的秦朗五官扭曲。秦易快步上前提走竹篮,他将竹篮挂在了廊檐下,一会儿慢慢清洗。

  秦二叔一边解下蓑衣一边吸着漂浮在院中的香味:“太香了,嘉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简嘉笑道:“做红烧肉呢,现在应该已经熟了,二叔你帮我试试味道?”柴火灶火力旺,炖煮到现在红烧肉已经熟了,红棕色的红烧肉浸没在浓郁的汤汁中,随着汤中不时鼓起的气泡颤巍巍地抖动着。

  夹起几块红烧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料和肉融合后的极致鲜味。

  秦郎嚼着肉双眼亮晶晶:“好吃!二叔,兄长,这个肉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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