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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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我们对你们做了什么事?”

  “袭击、俘虏、抢劫、捆绑、拖拉。难道还不够吗?马上监禁。”

  “怎么?你们想把我们送进监狱?你们试试看!”

  “这儿没有尝试,只宣布判决,立即执行。马上开庭!”

  “我们不承认。”

  “我们对此一笑了之。来吧,老铁手!我们不能拖延时间。我希望,您这次不再演一场人道主义的闹剧来阻挡我们了。这些家伙一钱不值。”

  他说得对,惩罚应该在这儿执行,问题是一次什么样的惩罚。监狱是不存在的。罚款?这些人没有钱。把他们的马匹和武器拿走?他们已经丧失了一切。我们在他们的眼里成了小偷。用棍子打?这倒是一剂万灵药!我怎么会想起用棍子打这种惩罚方式?它对于任何具有道义观念的人是可怕的,甚至会彻底摧毁道义。父亲惩罚孩子,老师惩罚学生,是用棍子。这正是一种道义观念。这样的孩子坏吗?危险吗?比罪犯还不老实吗?对罪犯,不能用棍子打吗?尽管他们20次被关进监狱,出狱后又“作案”。刚才提到的那种残酷无情的父亲,让他的孩子好几个星期跪在桌子前面饿得直叫,毫无道理地、一再地用钳子、叉子、靴子、空酒瓶揍孩子。这样的父亲会被囚禁好几个月。这种惩罚与他的残酷或者说暴行相称吗?一个坏人是一只野兽!在监狱里白白住着房间,白白地吃好饭菜,穿得暖暖的。安静、有序、单纯,读书看报,等等等等。坐了几个月牢,哈哈大笑地出来。不,不能这样。坏蛋就是要当作坏蛋对待。打,打,狠狠地打!有可能的话,每天打,对他们来说,这是惟一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人道只会助纣为虐。如果一个无人性的、酗酒成性的女人故意经常打自己的孩子,把孩子打成了残废,以便能够让他与别的孩子一起去乞讨,或者把孩子借给乞丐,换回一些钱,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条例和经验,处以一定时间的监禁,或者在监狱中挨毒打,这种处罚是不是比较正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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