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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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用头朝着山毛榉跑,而用脚朝着松树跑,虽然到松树那儿去几乎远了一倍。”

  “可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

  “您以后将看到并会为此而高兴的。我相信我的期待不会落空。”

  “弗兰克,您要谨慎!那是攸关性命的大事。”

  “好了,如果仅仅是涉及性命,我就根本用不着费劲了。要是我被战胜,我照样活下去。大脚和红鱼本来都必须丧命,酋长也将被打翻在地。用这三个人我就可以被赎回。因此,我根本不担心我的性命。可事情是攸关荣誉的,难道该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历史里读到我,莫里茨堡出身的瘸子弗兰克,被一个印第安美利奴羊脸的人超过吗?我不愿因这事儿而让人背后议论我。”

  “那您起码向我说明一下您的意图!也许我能给您出个好主意呢!”

  “最衷心的感谢!这个主意我已自己出了。我也要采用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只有一事您跟我说说:在犹他人语言中,松树叫什么?”

  “Oromb。”

  “Oromb?奇特的名字。朝那棵松树去,这个短语怎么说?”

  “Intsch Oromb。”

  “这还要短些,只有两个词。我不会忘记的。”

  “这个‘Intsch Oromb’同您的计划到底有什么相干?”

  “那是照亮我的长距离赛跑的明星。现在安静!酋长来了!”

  大狼回来了。他把一枝梭标插进松软的草地里,声称,赛跑现在开始。弗兰克脱掉一切衣服,连裤子也脱了。跳鹿现在身上只有一块遮羞布。他带着一种蔑视的表情看着他的敌手,但这种表情又是愚蠢的真实写照。

  “弗兰克,加把劲!”耶米告诫道,“你想一想,大卫和我都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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