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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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由于是放告日,所以快班的捕役和快手全员在岗,随时准备应差。

  曹捕头是快班的两个捕头之一,所以他的直系手下就是20名捕役和20名快手。然而对于邓虎这种肯定不会在家的嫌疑人,曹捕头也没有大张旗鼓,只是顺手点了三五个人,便出县衙去勾人了。

  事情的结局和所有人预料的一样:邓虎不在家。

  曹捕头很快回了县衙。通常来说,如果犯人愿意交钱的话,那么捕头是可以私下放掉犯人的,这叫“买放钱”。然而这件案子上曹捕头肯定没胆子做假,所以他老老实实回去告诉县尊:邓虎真失踪了。

  县尊闻言自然大怒,于是缺席审判正式开始。这次的流程虽说和之前的调查取证差不多,但是在法律层面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最终,当县令大人阅读完卷宗,盘问完证人,查验完证物后,终于做出了最后判决:邓虎有罪。

  从这一刻起,邓虎才正式从嫌疑人变成了罪犯。而某些藏在幕后的人,也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成为罪犯后,就不是发出“勾票”那么简单了。来县令首先签发的是海捕文书(全国通缉令)。

  接下来县令又给曹捕头发了针对刑事犯的“拘票”,然后规定了“比限”。

  比限就是限期捉拿的意思,通常来说是五天一“比”,超期没能破案的话,曹捕头就要挨板子。嗯,一般是打十板,而且专打身体的一侧——留一面下次打。

  所以说捕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遇到重大人命案子,还会缩短到三天一打……今天这个案子,来县尊给出的期限就是三天拿人。

  曹捕头再一次上前领到“拘票”后,又去捕房点兵了。

  ……

  与此同时,站在大堂外面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青袍汉子转身出了人群,径直往城外行去。不久后,躲在城西关厢外一处隐蔽宅院里的邓虎,就知道了庭审的内容。

  听完汇报的邓虎,伸手端起茶碗,面带微笑地对堂中在坐的几个下手说道:“也罢,且容此辈猖狂一时,咱爷们就在城外歇息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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