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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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华学着人类的样子,穿上了简单的粗布麻衣,换上了制作粗糙的草鞋,甚至把头发也染成了金色。他有点好奇,普通造物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

  此时的欧洛莫茨还是一个小城,周围被大片农田包围着,东南面有座青山,教廷在山腰建了一座简易的教堂。

  比起耶和华,神子弥赛亚在世人心中的地位显然要更高一些。

  他在人世传播教义,传递福祉,如此亲民的神子当然会比高冷的上帝来的亲切些。人类将神明当作信仰。而信仰,是传播人类祈愿的一个途径。

  在水晶天时,耶和华很少会去聆听教徒们的祈愿。作为造物神的他,不能过多直接插手这些事情,否则会打乱《法则之书》的运转。

  现在,左右也是来人间游历,多听听也无妨。

  欧洛莫茨(今在捷克境内)算是一座“石城”。还没有打磨光滑的石头被拿来铺成了道路,坑坑洼洼地还有些咯脚。木头搭建起来的房屋勉强还可以挡风保暖,颇有些冬暖夏凉的意味。

  耶和华找了家看起来稍微安静一点的旅店,店主是一个有些胖的女子,每天穿着那一身深蓝色的裙子,头上带着块头巾,围裙里总是放着两张手帕,看起来有些憨厚。见到有人来住店,就会热情地迎上去。

  的确是个很善良的人。

  耶和华学着别人的样子,直接付下一个月的租金。这里,是他的第一个落脚点。

  老板给他安排在了临街的房间,推开窗户,整个屋子都会被阳光布满。放在十几年前,如果你住在临街的地方也许是一种悲哀——那时的人类还没有学会盖两层的屋子,一打开窗户就是被随手丢弃的垃圾和泔水。现在盖了两层的房子,至少在嗅觉上会觉得稍微干净些。

  也许人类在这里住久了不觉得,但是耶和华一闻到这种气味就会头疼。他隐约记得当年亚当和夏娃都是挺讲卫生的,后来他见到的诺亚也是个很干净的人类。怎么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耶和华很不理解。

  难不成是弥赛亚蓬头垢面的“受难像”让人类以为吾喜欢这个样子的?

  怎么可能!弥赛亚回了天堂恨不得一天洗八次澡。

  耶和华坐在床边,额角有些抽搐。“吾好像有点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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