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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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皇帝当然不敢相信。公主谋反,舅舅谋反,废太子谋反,现任太子也谋反,李唐皇室谋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会辩诬只会求情,结果当然被天后驳回。她说:为人子而谋弑逆,天理不容。大义灭亲,哪有宽赦余地!

  于是,李贤被废为庶人。

  这一天,是调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后,改名为李哲的李显被立为太子,同时改元永隆。从李贤那里搜出的盔甲则在洛阳城外的天津桥南焚烧,以昭告天下。一起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就这样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桥位于洛阳城内的核心地带,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人流如织,繁华热闹。武周时期天津桥南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场所,也是诸多政治事件的发生地。如后来张氏兄弟案发,正是枭首于此处。将盔甲焚毁于天津桥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征意义。

  但,此案疑云重重。

  首先,明崇俨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杀的吗?不知,因为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何况这口供也来得蹊跷。审判官要问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关系,为什么供词却是杀人?如此答非所问,是主动交代还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动,则不伦变成杀人,岂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诱供,请问是谁诱使?

  其次,马房里藏着兵器武备,是谁提供的线索?难道又是那同性恋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杀人比不伦罪过大,谋反罪更大;而谋杀一个明崇俨,是用不着私藏几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没有线索,有关部门怎么会去搜,又怎么敢搜?现任太子的官邸,难道是可以随便出入的?

  第三,也最可疑的,是此案为什么要三堂会审?由中书和门下两省副长官,会同监察部门长官组成合议庭,而且三位主审官都兼任或曾任国务委员,这种阵仗要审的可是大案要案。对付生活糜烂,犯得着如此大动干戈吗?[18]

  也只有一种解释:武后存心要小题大做。

  但,为什么呢?

  恐怕不是为了明崇俨,至少不仅仅是。如果是,早就该动手。这一回,也是项庄舞剑。事实上,即便明崇俨确为那家奴所杀,盔甲也确系李贤所藏,那也只是犯了教唆杀人罪和私藏兵器罪,而非造反谋逆罪。何况数百件盔甲,能谋什么反?身为太子,又何必要谋反?除非即将被废。

  那么,天皇和天后表示出要废他吗?

  没有。

  既然如此,李贤又谋的哪家子反?

  然而天后认定他谋反,他也只好“被谋反”。谋反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保住性命也许仅因“未遂”。不过可怜兮兮的废太子最后还是死于非命。被废三年半以后,他的母后突然派了一位将军去加强软禁的戒备,那将军却把李贤关押起来逼他自尽。李贤只好告别人世,享年三十一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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