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春秋不当王 第245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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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与后世所谓的帝师不同,那时代的太傅其实并不算得正儿八经的正卿,所以葆申虽是楚文王的老师,但他在楚国的地位并没有很高。

  在把前面的这些都介绍完了之后,接下来的便是这个故事的重头戏了。

  ……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两代人,一件事

  事情是这样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只宠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还得到了一个美女,于是整日就是逗乐玩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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