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7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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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遵点点头道:“本官可以保证,此图与韦阿大身上的伤口完全一致,司马大学士可专门派人验明真伪。”

  “那倒不必了。”

  司马光量许遵也不敢在这事上面作假,又向张斐问道:“这又说明了什么?”

  张斐道:“主审官请看,关于韦阿大这十余处伤口,全部分布在手、腿、背,而无一伤口是在要害上。”

  司马光道:“若是命中要害,今日韦阿大恐怕就不能站在这里。”

  张斐道:“可据韦阿大所言,他当时对于阿云已经进入草棚,是全然不知,并且也没有任何防备,那么在这种情况,阿云砍下十余刀,无一刀命中要害,这难道不奇怪吗?”

  司马光道:“当时天色已晚,田边又无灯火,再加上阿云头回行凶,紧张之下,未能命中要害,这也是在情理之中。”

  张斐道:“可是据我所知,韦阿大睡觉历来就有打呼的习惯,可以说是鼾声如雷,若阿云有真心谋杀韦阿大,可寻声砍头,那必然是一刀毙命,但是韦阿大脖子以上,无一处伤口。”

  话说至此,他稍稍一顿,又道:“除此之外,韦阿大身上十余处伤口,除断指之外,其余全是皮肉之伤,半月就完全康复。

  至于这断指之伤,方才韦阿大已经说得很明白,是他主动挥手去挡刀,二力相加,才导致手指被砍断,若他没有挥手,是否还会遭受这断指之痛呢?

  显然不会,而阿云见砍断其手指,重创韦阿大,便立刻跑了,并没有继续行凶,这种种情况,都足以说明阿云绝无谋杀之心。”

  司马光立刻反驳道:“阿云不过一介弱女子,哪有力气杀人,这伤口不深,不足以论据。”

  张斐道:“可小民有充分得证据,证明她绝对有杀人之力,并且还不亚于男子,她若真想杀人,哪怕因天色原因,未能命中要害,但也足以令韦阿大身受重伤。”

  司马光问道:“你有何证明?”

  张斐道:“主审官认为小民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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