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93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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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道:“就法理而言,官家是绝对拥有权力设立临时部门来处理国家危机的,不知小民说得对否?”

  韩琦点点头道:“不错。”

  张斐道:“从律法层面来说,制置二府条例司,它就只是一个临时部门,不管它叫什么名字,这都并不重要。如果可以在这一点上,引例破律,并且还成功的话,那无异于剥夺了官家设立临时部门的权力。但司法是没有这个权力的,那么此举将会严重破坏我朝司法体制。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些提出引例破律的人,都是不懂法的人,不是胡搅蛮缠,又是什么?”

  富弼、韩琦相视一眼,眼中尽是愁绪。

  嗯!

  确实哑口无言。

  他们哪能不懂这些,但他们谈得是政治,在政治层面上,就只是针对立新司变法,有中书门下不用,要立新司变法,这明显有鬼。

  哪怕撤销了,也不可能说皇帝不能再临设新司,前线打仗,皇帝也经常是设临时部门。

  而张斐谈得是律法,这就是两回事。

  基于律法来说,一旦引例破律,将来皇帝成立临时新司,都可以引用此案阻止,等于是剥夺了皇帝的权力。

  谁敢这么做,即便想,那也得迂回,可不能直接说。

  话都说到这份上,这个话题就聊不下去了。

  富弼最终问道:“若是对方以违反祖宗之法来控诉呢?”

  张斐眉头紧锁,点点头道:“官家刚刚颁布祖宗之法,我对此也不是很熟悉,故此他们若此罪名控诉,我倒是也无理反驳。”

  你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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