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97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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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老罗站起身,从文件夹里找出了几张发票和几本手册一并递交给了法庭,“审判长,这是我们调查出的东西,一年前,也就是2007年6月份的时候,于长青从一家企业订购了一批安全防护设备,这批设备于当年8月投入使用,生产日期是2007年的7月。但是公诉人提供的这些照片却显示,这些设备的生产日期是1990年。我有点好奇,那些新采购的设备都去哪了?被告人,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被告席上的于长青摇了摇头,“矿难发生前三天,我还检查过那些设备,没有问题,矿难发生的时候,那些设备就变成了这样。”

  “那是不是可以说……”老罗斟酌了一下措辞,“从你最后一次检查到矿难发生的这段时间,矿上出现了一些你也不太清楚的事?”

  “可能吧。”于长青点头。

  检察官嗤笑了一下,“辩护人,你是想说,有人在这段时间里偷走了那些新设备,用这些废弃的设备来替代?你不觉得可笑吗?要偷就偷

  ,干嘛还把替代品弄来?”

  “那我哪知道?”老罗一摊手,“这不就是公安机关和你们检察机关应该去查明的事吗?这事要查不清楚,你们对被告人的控诉可就站不住脚——不对,你们对他的指控本来就站不住脚。”

  “你费心了。”检察官呵呵一笑,“这件事已经查明了。被告人,你还不知道,你的同伙已经把你出卖了吧?”

  于长青一脸茫然地看着检察官,“我不懂你在说啥。”

  “你懂,你很懂。”检察官又拿出了一份证词,“你的后勤部门负责人已经供述,一年前你的确采购了新的安全设备,但是就在矿难发生前两天,你把这批设备变卖了,并且换上了旧设备应付检查。”

  “我没有。”于长青瞪大了眼睛。

  “这是废品收购站出具的收据复件,这事你撒谎没用。”检察官得意地道。

  “我干啥要撒谎?我没做过。”于长青坚持道。

  “审判长,这事必须查清楚才行,如果我的当事人确实做过这种事,那他的确罪不可恕,但是如果他没做过,审判长,这就不是审判,而是赤裸裸的构陷了。”老罗喊道。

  我却有些不安,从老检察官扭转形势开始,他们的每一步似乎都走在了我们前面,我们的每一次反驳好像都掉进了他们预设的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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