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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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这个词其实也算不上多么准确。

  用北歌的话来说,她属于寒窑苦守却自得其乐的傻缺,说好听点是用情至深,说难听点就是执念不放。

  “我追的你,”北歌的话音挺平静,嗓音独特,令人想起某种醇美的乐声,“咱们认识的时候,你六岁,我九岁,你家里没人陪你玩,就经常跑来找我,我就带着你跑到别墅后山的林子里去,摸鱼捉虾,采野菜,摘果子,陪你玩过家家。”

  回忆的这些话,北歌说得很慢,眼角若有似无带上点温情,嘴角也轻轻勾着。

  北歌本来就长得好看,气质是学院里浸出来的书香儒雅,五官却明艳大气,混杂在一起,给人铺面而来一种知性的野劲儿。当这样的人流露出柔和脆弱的一面,卫姝看得眼神都直了。

  “为什么陪我玩?”卫姝被迷得五迷三道,理智却还没出走,牢记自己此次的目的,“小时候,大孩子都不喜欢带小孩玩吧?”

  北歌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婚戒,嘴角的笑容淡了一些,却仍然温柔。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后来,是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卫姝选择性听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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