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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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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