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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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斯忽然就感觉身下柔软的床垫有些扎手。

  碰瓷的时候只想着要活下去,也没想过会带来什么后果。

  他之前听那些贫民窟的乞丐说过,有些有钱人就喜欢捡那些长得好看的乞丐回去折磨。

  只一瞬间他就推翻了那人是傻白甜的猜想,顺带给人安了个变态的称号。

  没办法,太多鲜血淋漓的惨案摆在眼前,救他那人是变态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赫尔斯好不容易活下来,完全不想去赌那百分之一。他掀开被子挣扎着想要下床,奈何那黄毛下手属实太狠,两条腿像是被人打断又重组,下床都变成了一件难事。

  而好不容易等他迈下去一条腿,方才碰瓷的那白衣男人端着碗粥进了来。

  两人不约而同停住了动作,四目相对的瞬间,赫尔斯感受到了尴尬。

  不过斯狄安并没有停住太久,朝赫尔斯露出个笑,“醒了?”

  他长相清秀,带着些书卷气。声音也如山间温柔的风,很难让人生出戒备。

  “下床做什么?”斯狄安将粥放在床边的柜子上,“想上厕所?”

  赫尔斯更尴尬了些,在那人手伸过来时疯狂摇头,“不……我不想……”

  听说有钱人的喜好都很变态。

  万一这人喜欢看别人上厕所怎么办?

  赫尔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要不是行动不便,他肯定立马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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