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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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壕中点金手是我给他的封号。

  自从上次贺四讲起钱鑫开班百分百闪躲技能课程后,抱着好奇的心态,我悄悄打听了一下钱鑫还干过什么事。

  他妄图将一家胭脂铺的经营权均分后分给雇员,结果差点被他爹打断腿。

  还组织了一队伙计,联系各家店铺,给用户提供送货□□。

  可惜后来被取缔了,据说是因为有一个快递小哥经常给一家送货,一来二去就带着这家的千金小姐私奔了。

  股份制、快递外卖、再加上搞教育行业。

  妥妥的现代商业思维,要不是他确实没做出什么成绩来,我都要怀疑他也是穿越的了。

  “此处我只是借用邸报的概念,我们要做的东西,可以称之为杂志……”

  至于杂志写什么内容?

  京城那么多座茶馆,那么多八卦,害怕不够写?

  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会讲故事,背后的写手就不会写连载了吗?

  找个大画家约个封面稿,不是能被他的迷弟迷妹抢到二刷?

  “此后,便可以逸事的形式宣传我同贺公子之间的事。”

  匿名的奇闻异事,你要是想嗑CP就当真,你要是不感兴趣就作废。

  真相是真,真相是假,我倒是会唱,但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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