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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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晏:“丢了什么东西?”

  南迦:“什么都没丢,就是地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凿开一道痕迹。学院已经报警了,不过因为没有财物遗失,所以警方也没有特别重视,问了几个学生老师做了口供就走了。”

  苏晏点头。

  南迦又说:“我那哥们说那标本室所有东西都有年头了,以前从没出现过这种事,唯一一个新来的就是一具完整的尸体。前不久刚送到他们学院的,是个被执行死刑的罪犯。”

  苏晏:“叫什么名字?”

  南迦:“姓张,叫什么不记得了,只知道之前是在某个疗养院当院长的,就前不久还上新闻的那个案子。那个买卖人体器官的疗养院。”

  苏晏:“阳光疗养院张正民。”

  “对对对,就是他。”

  苏晏:“他怎么会被送到学校去?”

  执行死刑的犯人,一般都是由死刑执行机关通知家属来领取尸体,如果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愿意来领取的,就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理,大多数情况就是直接火化。

  南迦:“我哥们说听他们老师讲,是张正民自己在执行死刑前签署了遗体捐赠书,死后将尸体捐给京市医科大学做教学研究。不过唯一的要求就是保留全尸,别剁胳膊腿的。”

  本来法律就规定即使是死刑犯也可捐赠器官或者遗体,只不过少有犯人会这么做。

  南迦:“阳光疗养院的案子闹得多大,上网的人基本都知道!那么一个恶贯满盈的人居然还会捐赠遗体,这是想赎罪啊?就他犯下的那些事死几次捐几回都别想赎清!不过话说回来,捐赠遗体以作教学研究也确实是好事,所以说人是这世上最复杂的生物,好人可以做坏事,坏人也可能做好事。”

  苏晏冷笑:“一个一直利用疗养院做掩护非法售卖活体器官、草菅人命的魔鬼,你觉得有多大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洗心革面,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捐献自己的遗体供学校进行教学研究?”

  “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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