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都春 第86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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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的目的上来说,这是为了让罪犯在从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之中,还保有着一丝善念,以此来防止出现极端伤害的情况。

  说到底,法律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弱者的。

  果然,高闯停顿了一下又说,“但是,刘女有三子为国捐躯。特别她的第三子,本来已经撤离战场,却为了营救滞留于后的同袍而死,最后尸骨无存。他们与国,与社稷,有大功。本王已经派人查证,那三人的抚恤,刘女没有收下,反而尽数捐给了保善堂,资助孤寡老弱,与民为善,也是功。”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叹了口气,“而且身为一个当娘的,三个儿子都血洒疆场,又为不怀好意的他人蛊惑,其情,可悯。”

  “是呀,三个儿子都死了,她备受打击之下脑筋一定出了问题,恐怕有点疯癫。”肖绛也找补道,“说到底,她也是被人利用了。其实最可恨的是那个利用一个悲伤又疯癫的娘亲的恶人,抓到之后才是当诛!而且诛了又诛!”

  高闯知道肖绛明白了他的意思,所以给他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减刑借口。

  但是什么叫诛了又诛?

  算了,反正了解了之后就发现,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怪趣的人啊。

  “我说了几个折刑的条件?”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一搅和,他有点乱了。

  肖绛扳着手指给他算,“三子为国捐躯,有军功;她尽数献了抚恤金,有善德;被人利用算是从犯;而且她因为儿子死绝受了刺激,脑筋有问题。这还不算她自己当年为燕北征战无数,只不过隐居而去,都没有领过功……”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

  “什么?”

  “犯罪之后,刘女明显的悔过之意,并且主动交代了那个幕后主使之人的情况,也算带罪立功了。”高闯说。

  “那足足有五点,不对,是六点乞情折刑的条件……”肖绛张着五指,举着一只手,不够,又添上另一只手的一根指头。

  “按燕北律法,她应该判杖一百,流一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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